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寶齊萊×勞力士,兩家百年企業相遇的另類永續

發文時間: 2023/11/16   文 / 蔡鴻青台北 瀏覽數 / 1,650+

為何一個成功的百年龍頭企業,第三代與其他企業主不同,不選擇公開上市、出售、成立基金會或管理層買斷,反而決定賣給一個由非營利的基金會管理的同行?

近日,寶齊萊(Bucherer)宣布整體出售給勞力士(Rolex),震驚全球。一個是錶業零售龍頭企業,一個是機械錶的龍頭企業,兩個沒有上市的百年錶業龍頭的結合,背後是代表什麼樣的思考?

寶齊萊/一代發跡

寶齊萊創立迄今135年,1888年,卡爾.弗里德里希.寶齊萊(Carl Friedrich Bucherer)跟妻子在瑞士琉森(Luzern)開設了一間鐘錶珠寶店,與一般閣樓工匠型店面不同,他們的創新模式極為成功,進一步拓展到德國柏林。

面對行業典範的移轉,寶齊萊從懷錶進入腕錶,數年後發表第一只掛名「C.Bucherer」的女用珠寶錶,以錶廠、品牌與通路的三合一模式快速拓展。當時,寶齊萊採取「面盤聯名」模式,即錶商向製錶師下單,推出面盤壓印自家商標的錶。勞力士在1926年推出蠔式錶殼,以其驚異防水性,跟寶齊萊開始面盤聯名,長久合作直到50年代。

寶齊萊/二代兄弟共同拓展

創辦人1933年過世後,他的兩個兒子卡爾.愛德華(Carl Eduard)跟恩斯特(Ernst)接手。兄弟各司其職,結合金工與製錶專長,產品創新,生產功能錶,如大日期窗及計時碼錶,並收購天文台認證錶款的製錶廠。到1968年,寶齊萊已經擴增到400名員工,成為瑞士三大天文台腕錶製造商,總計生產超過15000個經過認證的計時器(從以前到1968年),到達巔峰。

1969年日本發表量產石英腕錶,挾著價格優勢及電子科技的創新功能席捲全球,讓眾多瑞士機械錶品牌不支倒地。寶齊萊在此期間反而逆其道而行,專注創新功能,推出能顯示兩地時間的潛水錶等,1990年代逆勢成為擁有1000名員工的大公司。

寶齊萊/三代全球霸主決定出售

三代的約格(Jörg G. Bucherer)於1977年接手管理層。2001年他將旗下眾多機械錶品牌重新整合,打造出一個擁有80年製錶歷史的機械錶專業品牌。並在2008發表自製機心,成為擁有全面自製能力的鐘錶集團。

近年,寶齊萊於2018年收購豪華手錶零售商Tourneau進軍美國外,並開始經營新手錶和二手手錶的線上平台。二手手錶業務發展由約格本人親自推動,並讓寶齊萊於2022年為勞力士「認證二手錶」計畫的獨家經銷商。

然而,已達87歲高齡的約格面臨企業傳承的考驗,他沒有直系子嗣,便決定在2023年8月23日,公告出售給勞力士。雙方沒有上市,交易資訊沒有公告。約格仍繼續擔任名譽總裁;他是最後一個認識勞力士創辦人,並與之共事且仍在活動的人。

勞力士/非營利的營利機構

勞力士(Rolex)於1905年創立,迄今118年。它原是德國人漢斯.威爾斯多夫(Hans Wilsdorf)和其妹夫──英國人阿爾弗雷德.戴維斯(Alfred Davis),於1905年在倫敦創立的製錶公司「Wilsdorf & Davis」。當時懷錶仍是主流,但漢斯前瞻性地在1908年轉型生產腕錶,並將公司改名為勞力士。1919年,漢斯收購戴維斯的股份成為獨資,一年後將總部遷至瑞士。

勞力士在1926年推出全球第一隻防水腕錶,並成為英國皇家空軍官方用錶,突出其堅固耐用的特色,也成為勞力士經典的標誌。1931年,勞力士研發出「恆動擺陀」的自動上鍊機制。因為防水和自動恆動機芯的雙專利,使勞力士至今仍穩居行業第一。

1944年,漢斯的第一任妻子因病過世。兩人沒有子嗣,漢斯於隔年成立了漢斯.威爾斯多夫基金會。漢斯在1960年過世,遺囑規定,勞力士股權由基金會100%持有,不能出售,不能向外部股東派發股息,不能分拆成不同公司,也不能上市。

勞力士/創辦人的基金會

漢斯在1955年時宣布,希望基金會董事會從他兩名侄輩的男性後裔中,接替公司管理者,因此始終有兩位旁系後裔,在八人的基金會董事會內。公司董事會組成與基金會董事會不同,公司董事會負責勞力士的營運管理,依據第三方估計,勞力士營業額約百億歐元,每年生產超過百萬支錶,勞力士也成為日內瓦當地最大的雇主;基金會則是日內瓦當地的最大慈善機構,捐贈範圍極為廣泛,也被外人戲稱「勞力士賣錶只是副業,慈善才是本業」。

兩個百年企業的結合

勞力士是全球銷售額第一的品牌,寶齊萊是除中國外全球最大的鐘錶零售商,也是勞力士最大的銷售商。估計寶齊萊年營收約41億美元,只占勞力士銷售額中的5%營業額。勞力士沒有自己的直營店,只有一家日內瓦旗艦店,透過這次收購,勞力士將會擁有中港以外全球最大的手錶零售商,過去90多年中,兩家是緊密合作伙伴,出售後的寶齊萊,仍為勞力士旗下企業獨立營運。

學習點

這個個案的重點,在於寶齊萊第三代的選擇。為何一個成功的百年龍頭企業,第三代與其他企業主不同,不選擇公開上市、出售、成立基金會或管理層買斷,反而決定賣給一個由非營利的基金會管理的同行?

首先,上市不是永續的保證,甚至有時盲目追求短期績效,反而是失去創辦靈魂的開始。出售的話,對象可以很多,但是出售的價金如何處理?出售的企業如何確保不變質?無法控制。成立基金會,也常常看到受託人為了基金會追求零險保存的目的,與企業追求風險發展的本質相違背。管理層買斷在教科書常見,實務上可行度少之又少。家族治理沒有萬靈仙丹,每一家需要的解方不同。

約格選擇出售給勞力士,可以同時達成多重目的。首先,雙方已經長期合作,尤其約格曾與漢斯共事,互相理解彼此的文化理念。再者,兩者結合相互加乘,商業綜效清楚,如二手錶認證計畫。勞力士基金會運作行之有年,賣方也不必再設一個基金會及摸索控股運作機制。出售的價金可以加入勞力士基金會,或者另設家族基金會。出售給勞力士,最容易將企業所有權妥當託付,完成對企業的社會責任,及家族這一棒的責任。

台灣的家族企業正處於2.5代,面臨如何度過第一個百年的挑戰。當創辦人仙逝的,家族已經開枝散葉,第二代與第三代成員的「共同抉擇」很重要。如何對於共同的未來形成共識?如何在傳承與接班的十字路口做出抉擇,而非原地踏步?最重要的是,這一代的大股東身為責任股東,想要幫前人、自己跟下一代,以及創立的公司留下什麼?這才是最深刻的議題。

本文章反映作者意見,不代表《遠見》立場

(本文作者為台灣董事學會發起人;轉載自《哈佛商業評論》繁體中文版